实施主体 | 兰州市司法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1000138982358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服务内容 | 司法行政部门确定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的法律服务。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1-8121791,0931-49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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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1-7879406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实施主体 | 兰州市司法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1000138982358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司法行政部门确定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的法律服务。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条件 | 除特殊规定外, 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合理的请求及事实依据; (二)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三)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或者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 主动服务频率 | 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决定 |
主动服务方式 | 窗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