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5255664400809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经办机构每年开展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8-8879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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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8-7886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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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47号 张家川县政务服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厅二楼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窗口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8:30-12:00,下午14:3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天水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5255664400809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执行。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业务部门可通过民政、卫生、公安等政府部门的证明,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享受待遇资格定期验证,确定其继续享受待遇资格。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