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教育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
平凉市
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实施主体 |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800MB19401339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政策咨询等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教育科研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依据甘肃省农业农村 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科发〔2021〕10号文件,服务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农村创新创业青年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重点面向村“两委”成员。 | 主动服务条件 | 依据甘肃省农业农村 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科发〔2021〕10号文件,培育机构由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指定或遴选确定,原则上每县不超过5个。培育机构从培育对象、培育时间、培育内容、培育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方面,制定简单明了、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 | 主动服务频率 | 依据甘肃省农业农村 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科发〔2021〕10号文件,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和计划规定的培训天数,从集中学习、实习实训、观摩交流、线上学习、孵化指导和跟踪服务等方面,结合农时季节和生产实际,不少于一个生产周期的培训服务。 |
主动服务方式 | 依据甘肃省农业农村 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科发〔2021〕10号文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培育机构制定培育计划,遴选培育对象,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遴选优秀师资,每个项目县重点围绕一个优势产业开展规范培训,同时做好学习考评及信息报送等工作,项目完成接受省级抽检及市级绩效考核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