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7000139449595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服务内容 |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可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3-8610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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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3-8211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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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453号平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服务区3-112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实施主体 |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7000139449595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人员可享受两项补贴,即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先发后补”的原则,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月发放工资,并凭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表,按季度向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条件且有下列1至7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城镇复转退役军人;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6.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含高校毕业生); 7.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