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8000139500216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服务内容 | 有条件的地区,可向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4-8611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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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4-861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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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庆阳市城乡就业服务局创业指导科(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市政府三号集中办公区1407室,邮编:745000)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实施主体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8000139500216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就业创业 | 法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符合连续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的。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