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降低准入门槛、降低企业成本、助力乡村振兴、加强监督管理等举措,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破除门槛壁垒,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常态化清理政府采购领域中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
优化采购流程,切实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加快推进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减免投标保证金,切实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宣传推广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帮助中小企业获取便捷高效的金融支持,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强化政策引领,注入企业发展动力引擎。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完善网上商城功能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农副产品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要求全县各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填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预留份额,且预留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预留金额。
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处理违法行为。县财政局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情况,列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营商环境和财会监督重点。
截止目前,民乐县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占比达100%;不见面开标率达100%;采购人合同签订及时率达100%;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总额7600万元占全部政府采购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持续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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